当前位置: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示公告
《公告》陈志强、刘彩凤、陈雅利
作者: 时间:2025-01-23 字体[ ]
 陈志强、刘彩凤、陈雅利:

本院受理申请人苏远锋与被申请人陈志强、刘彩凤、陈雅利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205财保1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