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告
(2025)闽0205执1424号
王泽军:
本院受理(2025)闽0205执1424号申请执行人张跃坤申请执行你其他案由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应自行与本院联系履行债务并领取结案证明等法律文书。若逾期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或不依法申报财产,所造成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报告财产令(含财产申报表)
·执行案件告知书
·执行通知书
·限制消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