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告
苏昌涛:
本院受理(2025)闽0205执2143号申请执行人林丽羡与被执行人苏昌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或不依法申报财产,因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