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执行公告
(2025)闽0205执1764号
林丽敏、厦门鹭美佳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5)闽0205执1764号申请执行人厦门鑫家乐商贸有限公司、厦门海投物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林丽敏、厦门鹭美佳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应自行与本院联系履行债务并领取结案证明等法律文书。若逾期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或不依法申报财产,所造成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报告财产令(含财产申报表).doc
·执行案件告知书.doc
·执行通知书.doc
·限制消费令.doc
·执行裁定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