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执行公告
(2025)闽0205执1729号
张祥津:
本院受理(2025)闽0205执1729号申请执行人厦门鑫华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祥津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应自行与本院联系履行债务并领取结案证明等法律文书。若逾期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或不依法申报财产,所造成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限制消费令.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