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执行公告
(2025)闽0205执1733号
厦门奇億服饰有限公司、厦门艾琦服饰有限公司、王军、厦门婕华服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5)闽0205执1733号申请执行人厦门市同安区唯伟服装加工厂与被执行人厦门奇億服饰有限公司、厦门艾琦服饰有限公司、王军、厦门婕华服饰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应自行与本院联系履行债务并领取结案证明等法律文书。若逾期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或不依法申报财产,所造成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限制消费令.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