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执行公告
(2026)闽0205执202号
邓茂:
本院受理(2026)闽0205执202号申请执行人厦门市海沧区祥福俊建材经营部申请执行你其他案由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逾期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或不依法申报财产,所造成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