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院发布第45批指导性案例(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海沧法院《厦门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与福建某体育产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扣划实施案》(承办人:王丽菊、张玲玲)入选为第254号指导性案例,该案是全国首批执行实施指导性案例之一,更是全省首例执行指导性案例、唯一中基层法院指导性案例,也是厦门法院史上第一例指导性案例。
一是破解审执衔接难题。针对传统执行程序中“解除保全后转移财产”与“强制扣划影响征信”的两难困境,在被保全人主动申请且未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法院直接扣划其被冻结资金清偿债务。机制通过审执协同优化流程,既保障债权人快速兑现权益,又避免债务人因执行程序产生信用污点,实现从“被动执行”到“主动履行”的转变。二是完善机制标准运用。出台全国首部《财产保全案件案款扣划发放操作指引》,明确执前保全扣划的具体适用流程,明确适用条件包括“债务人无其他涉诉案件”“扣划不损害第三方权益”等。同时,及时推动该机制标准化运用,自该指引2024年10月实施以来,已促成案件和解21件、扣划保全案款逾350万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执行费18.5万余元。三是推动纠纷前端化解。成立专项协调小组,打通非执行案件线上扣划堵点,通过本地系统生成“一案一账户”实现零成本高效扣划。该机制从申请到完成仅用3天,比传统执行程序缩短40天以上,避免保全财产闲置,又通过流程重塑将纠纷化解端口前移,减少执行案件增量,推动“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落地。